中级人力资源辅导:劳动争议当事人
劳动争议当事人,是指劳动争议案件中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职工。
这里所称的用人单位包括两种情况:①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②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
这里所称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1)当事人
1)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 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3) 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4) 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
(2)第三人
1) 除劳动争议当事人外,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也可以参加劳动争议处理活动。
2) 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①须在仲裁或诉讼活动已经开始、尚未终结时参加仲裁或诉讼;②须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③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目的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例题12】第三人的条件包括( )。
A.须在仲裁或诉讼活动已经开始、尚未终结时参加仲裁或诉讼
B.须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C.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目的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D. 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条
E. 上述三条任选一
【答案解析】ABCD
(3)代理人
1)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2) 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3)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
4) 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12.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
(1)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 有权选择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也有权拒绝调解而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劳动者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人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4) 在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中,有权要求有关调解、仲裁和审判人员回避。
(5) 有权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职工或已死亡的职工,
其法定代理人或由有关机关指定的代理人,有权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6) 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仲裁申请时,有权要求其作出说明。
(7) 有权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与另一方自行和解。
(8)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同意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调解书送达之前有权反悔。
(9) 劳动者对仲裁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