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政税收辅导:其他主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一、预算收支分类改革
(一)改革的意义
政府收支分类,就是对政府收入和支出进行类别和层次划分,以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1.收入分类改革
(1)改革的要求
对收入进行统一分类,完整、全面、规范、细致地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
(2)改革的内容
将政府收入分为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等。
2.支出分类改革
(1)改革的要求
新的支出分类体系将政府支出按职能和经济性质分设了两层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的支出分类体系。这种设置的理论依据是与财政资金使用去向细化透明的要求有关,现实依据则是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分为两个阶段。
(2)改革的内容
①按支出的功能分类
按国际通行的分类标准,财政支出按支出功能一般分类可分为四个部分:一般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和其他支出。
我国现在按支出功能设置了逐步细化的类、款、项三级科目,分为17大类。
②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分类
支出的经济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类、款两级,分为12类。
二、非税收入管理
(一)非税收入的概念
1.非税收入的概念
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
2.非税收入的含义
广义的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的所有政府收入;狭义的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所有政府收入。
3.非税收入的分类
非税收入与预算外资金相比,既有联系又存在明显区别。(1)分类的标准不同。非税收入是按照收入形式对政府收入进行的分类,预算外资金则是对政府收入按照资金管理方式进行的分类。(2)包含的内容不同。与预算外收入相比,非税收入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现在的非税收入可以分为预算内的非税收入和预算外的非税收入。
我国2004年正式以“非税收入”取代“预算外资金”的提法,其意义体现在:(1)体现了对收入机制认识的深化;(2)体现了政府资金管理方式的变化;说明政府由过去按预算内外资金管理方式转变为按综合口径管理资金方式。(3)体现了部门预算改革的不断深化;(4)体现了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二)非税收入的内容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收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1.行政事业性收费
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政府收费收入通常包括规费和使用费两大类。
2.政府性基金
政府性基金一般具有设定程序规范、来源特定,具有专门用途等特点。
3.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利用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