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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财政税收辅导资料:印花税

2013-8-5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财政税收辅导: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一、印花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熟悉)

  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应税经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

  具体纳税人是: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二)征税范围(掌握)

  (1)经济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薄;包括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门确认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印花税的税率

  (一)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为0.05‰、0.03‰、0.3‰、0.5‰和1‰。

  熟悉具体规定

  注意从2008年9月19日起,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

  (二)定额税率

  “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税目中的其他账簿,适用定额税率——每件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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