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政税收辅导:国债的偿还
一、国债的偿还方式
(一)分期逐步偿还法——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按照相同的比例偿还。
(二)抽签轮次偿还法——对中签的债券持有人来说是一次还本付息。
(三)到期一次偿还法
(四)市场购销偿还法
(五)以新替旧偿还法
二、国债的付息方式
(一)按期分次支付法。多适用于期限较长或在持有期限内不准兑现的债券。
(二)到期一次支付法。多适用于期限较短或超过一定期限后可随时兑现的债券。
三、偿债的资金来源
1.设立偿债基金——也称为“减债基金”。从历史经验看,设立偿债资金弊多利少
2.依靠财政盈余——依靠财政结余作为偿债来源的方法实属理论上的假设。
3.编制预算列支——表面看似稳妥,在实践中会遇到种种问题。“偿债支出”科目可能有名无实。
4.举借新债——既有理论上的合理性,也有实践上的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