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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劳动合同的概念

2013-6-10  来自于:课评集

  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劳动合同的订立要求

  1)当事人具有合法的资格。

  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3)无效劳动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劳动合同的试用欺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劳动合同经过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5)劳动合同的解除

  1)协议解除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此外,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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