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安装工程一切险
1Z301152安装工程一切险
(1)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概念和特点
1)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概念
安装工程一切险属于技术险种,其目的在于为各种机器的安装及钢结构工程的实施提供尽可能全面的专门保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承保安装各种机器、设备、储油罐、钢结构、起重机、吊车以及包含机械工程因素的各种工程建设一切损失。
2)安装工程一切险的特点
安装工程一切险与建筑工程一切险有着重要的区别。
·建筑工程保险的标的从开工以后逐步增加,保险额也逐步提高,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一开始就存放于工地,保险公司一开始就承担着全部货价的风险,风险比较集中,在机器安装好之后,试车、考核所带来的危险以及在试车过程中发生机器损坏的危险是相当大的,这些危险在建筑工程险部分是没有的。
·在一般情况下,自然灾害造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损失的可能性较大,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多数是建筑物内安装及设备(石化、桥梁、钢结构建筑物等除外),受自然灾害(洪水、台风、暴雨等)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受人为事故损失的可能性较大,这就要督促被保险人加强现场安全操作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安装工程在交接前必须经过试车考核,而在试车期内,任何潜在的因素都可能造成损失,损失率要占安装工期内的总损失的一半以上。由于风险集中,试车期的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通常占整个工期的保费的三分之一左右,而且对;日机器设备不承担赔付责任。
总的来讲,安装工程一切险的风险较大,保险费率也要高于建筑工程一切险。
(2)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投保人即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费的人。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除承包商外还包括:
1)业主;
2)制造商或供应商;
3)技术咨询顾问;
4)安装工程的信贷机构;
5)待安装构件的买受人等。
(3)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及除外责任
1)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
·安装的机器及安装费,包括安装工程合同内要安装的机器、设备、装置、物料、基础工程(如地基、座基等)以及为安装工程所需的各种临时设施(如水电、照明、通讯设备等)。
·安装工程使用的承包人的机器、设备。
·附带投保的土木建筑工程项目,指厂房、仓库、办公楼、宿舍、码头、桥梁等。这些项目一般不在安装合同以内,但可在安装险内附带投保:如果土木建筑工程项目不超过总价的20%,整个项目按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介于20%和50%之间,该部分项目按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若超过50%,整个项目按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
安装工程一切险也可以根据投保人的要求附加第三者责任险,这与建筑工程一切险是相同的。
2)安装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危险和损失
安装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危险和损害除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中规定的内容外,还包括:
·短路、过电压、电弧所造成的损失;
·超压、压力不足、和离心力引起的断裂所造成的损失;
·其他意外事故,如因进入异物或因安装地点的运输而引起的意外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