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保险合同
.1 保险合同的形式
保险单-正式的保险合同
保险凭证-简化的保险单,保险凭证的法律效力优于保险单的效力
暂保单-临时保险证明
投保单-投保人向保险人的书面要约
批单-变更凭证
.2 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标的-被保险的对象
保险价值-房地产在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保险金额-赔偿的最高限额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
保险费
违约责任
5.3 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与终止
订立
保险公司发给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时成立
变更
对已生效但尚未履行的条款的修订
是合同内容或主体的变更
终止
自然终止
履约终止
合同无效
合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