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节国民经济的发展
1.国债可以调节国民收入的使用结构。
2.国债可以调节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
3.国债可以调节社会的货币流通和资金供求,是调节金融市场的重要手段。
四、国债的分类
(一)按照国债发行的区域为标准,可以分为国内债务(内债)和国外债务(外债)。
(二)按偿还期限为标准,可以分为短期国债(1年以内的)、中期国债(1~10年)和长期国债(10年以上)。
(三)按照债券是否流通,分为可转让国债和不可转让国债。
(四)按照利率情况为标准,可以将国债分为固定利率国债、市场利率国债和保值国债。
(五)按照借债的方法不同,可以将国债分为强制国债、爱国国债和自由国债。其中自由国债是国债发行采取的最普遍的形式。
(六)按照国债的计量单位为标准,可以将国债分为货币国债、实物国债和折实国债。货币国债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发行的国债,又分为本币、外币、黄金三种。实物国债中所用的实物一般为关系国计民生或实际处于硬通货地位的物品。折实国债是介于货币和实物国债之间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五、国债的结构
国债的结构是指一国各种性质债务的互相搭配,以及债务收入来源和发行期限的有机结合。
(一)应债主体结构
应债主体结构是社会资金或收入在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分配格局,即各类企业和各阶层居民各自占有社会资金的比例。
(二)国债持有者结构或应债资金来源结构
国债持有者结构是各类应债主体即各类企业和各阶层居民实际认购国债和持有的比例,又可称为国债资金来源结构。国债持有者结构受应债主体结构所制约。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企业和居民个人共同构成国债持有者主体。
(三)国债期限结构
合理的期限结构应该是短期、中期、长期并存的结构。
原来,我国国债主要是中期国债。从1994年起,为了使期限结构合理化,我国已经开始适量发行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发行短期债券,主要是用于平衡国库短期收支,同时作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工具;长期国债通常用于周期较长的基础设施或重点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