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力资源辅导资料:集体合同与集体协商
一、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的概念、特征
掌握: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的概念、特征;
熟悉: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的区别、联系;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集体协商,又称集体谈判。是一种由单个雇主、雇主群体或组织同单个或者若干工人组织之间签订各种协议的过程。
集体合同,又称集体协议或团体协议。在我国,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问题,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一)集体协商的特征
1.集体协商是劳动者团体与企业或企业团体之间的谈判。
2.集体协商是围绕着改善劳动条件和协调劳动关系的谈判。
3.集体协商的结果体现在所签订的集体合同中。
4.集体协商本身并不产生劳动关系。当集体协商形成集体合同后,不是替代而是修改相关的个人劳动合同,因为它本身并不产生劳动关系。
5.国家在集体协商中起调解作用。
6.劳动者应受到特别保护。
(二)集体合同的特征
集体合同除具有一般协议合同的共性外,还具有一些自身特征:
1.集体合同是一种劳动协议。
2.集体合同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
3.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其生效要经过特定程序。
二、集体合同的签订
掌握:集体合同签订的主体、订立的程序;
(一)集体合同签订的主体
主体:工会(没有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代表);企业
(二)、集体合同的类型
1.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等专项合同。
2.区域性合同: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的代表订立的集体合同,或订立的区域性合同。
(三)集体合同签订的程序
1.集体协商代表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
2.提出集体协商要求
3.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4.集体合同的审查
5.集体合同生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6.集体合同的效力
三、集体协商的内容
了解:集体协商的内容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