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方案。泸州医学院将严格按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7〕45号)规定,制定面试实施方案,并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报省教育厅人事处备案。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3、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泸州医学院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及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告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泸州医学院确定并拟好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公告后,将书面公告及电子稿(内容主要包括入围报考者的姓名、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加分、排名以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审查地点)按规定密封,于2013年1月9日前交省人事人才测评基地(省军转大厦一楼)、省教育厅人事处。2013年1月9日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泸州医学院人事公招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本人。
4、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部门:泸州医学院人事处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月11日8:00至12日17:00的工作时间。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泸州医学院城北校区逸夫图书馆五楼人事处人事调配科办公室。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审查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手续办理、面试时间。详见公告。
6、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按照川人发〔2007〕45号的要求组织实施。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面试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和面试考官组成员的确定。
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部门和人员构成:
组长:廖斌
副组长:马跃荣
成员:刘广益、刘毅、曾晓荣、邬丽莎、樊均明、彭钢、李正新、孔晓明、张碧国、刘圣斌
面试考官组由11人构成,具体人员根据面试方案从泸州医学院抽选,并在面试前对考官组成员进行面试培训。培训主要包括面试进程把握,统一评分要点,强调面试和保密纪律等注意事项。
7、面试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公告。
8、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泸州医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同时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