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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成都工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

2012-12-1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成都工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院专业技术岗位拟公开招聘28名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下同]、四川教育[www.scedu.net,下同]和成都工业学院网站[www.cdtu.edu.com,下同]上发布)。[www.scpta.gov.cn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成都工业学院 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

花牌坊校区: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2号 郫县校区:

  郫县中信大道二段1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
         

  成都工业学院(原名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913年,是陈毅元帅的母校,是199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四川省唯一的一所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成都工业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现隶属四川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在近百年办学历史中,始终坚持培养高素质的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机电工程等应用型人才,走以工为主,工、管、文、理多学科发展的道路。学院现设9系2部,共开设6个本科专业和40余个专科专业,在校学生一万余人。学院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一大批较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形成了以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为代表的一大批教研成果。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工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1)相关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1)。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留用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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