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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67名工作人员的通知

2012-12-1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67名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拟于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67名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下同]、成都中医药大学网[www.cdutcm.edu.cn,下同]上发布)。[www.scpta.gov.cn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成都中医药大学 事业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

  成都中医药大学(原名成都中医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我国最早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1985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高等学校,199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为现名,2006年成为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详见成都中医药大学网站www.cdutcm.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规定的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要求和本公告的其他要求。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范围。

  (二)基本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特殊要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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