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外语等级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单;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报考思想政治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交由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6)个人《自荐书》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或因缺少上述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成都中医药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公招报名系统(http://vtual.cdutcm.edu.cn/rsc/article.asp?id=146)打印《面试通知书》。
学校将在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面试资格审查结果。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若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内容分为两部分:专业面试与综合面试。面试成绩计算原则见本公告相关内容。
专业面试专任教师通过现场试讲、答辩方式,重点考核考生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实验技术人员、图书馆人员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答辩方式,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专业面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现场答辩,重点考核考生的品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要素。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面试及综合面试均不指定考试大纲或参考资料。
5.面试成绩公布
专业面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成都中医药大学网站、四川省教育厅网站、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总成绩、总成绩及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