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重庆市垫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专业技术人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属于招聘范围。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垫中、实验中学、一中、二中、四中、五中等6所学校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取得师范大学师范类(不含独立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3届毕业生(地理学科也可为取得师范大学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3届毕业生)。
报考六中、八中、九中、十中、二职中等6所学校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取得师范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3届毕业生(地理学科也可为取得师范院校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3届毕业生)。
报考县职教中心、一职中、二职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委示范幼儿园等5所学校专业课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13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