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经济辅导: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具体说来,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等。
会计上所指的应收账款有其特定的范围。
首先,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活动形成的债权,不包括应收职工欠款等其他应收款;
其次,应收账款是指流动资产性质的债权,不包括长期的债权,如购买的长期债券等;
第三,应收账款是指本企业应收客户的款项,不包括本企业付出的各类存出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和租入包装物保证金等。应收账款应于收入实现时予以确认。
2、坏账损失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企业确认坏账时,应遵循财务报告的目标和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具体分析各应收账款的特性、金额的大小、信用期限、债务人的信誉和当时的经营情况等因素。一般来讲,企业的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