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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辅导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2013-5-13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经济基础辅导: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股东资格和人数。除国有独资公司外,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股东出资要求。①最低注册资本j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②出资形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③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第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有名称、住所,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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