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工商管理复习:监事会的性质及职权相关知识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①检查公司财务。监事会有权调查公司的财务状况、财产状况,有权查核簿册文件,并可以请求董事会提出报告。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时,可以代表公司委托律师、会计师进行审核。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⑤提案权,监事会有权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会在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拥有调查权,以及对董事会决议事项的质询与建议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