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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工商管理学习资料: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2013-3-22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工商管理复习: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法人财产,是由在公司设立时出资者依法向公司注入的资本金及其增值和公司在经营期间负债所形成的财产构成。法人财产是公司产权制度的基础,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①公司法人财产从归属意义上讲,是属于出资者(股东)的。当公司解散时,公司法人财产要进行清算,在依法偿还公司债务后,所剩余的财产要按出资者的出资比例归还于出资者。②公司的法人财产和出资者的其他财产之间有明确的界限。公司以其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公司破产或解散进行清算时,公司债权人只能对公司法人财产提出要求,而与出资者的其他个人财产无关。③一旦资金注入公司形成法人财产后,出资者不能再直接支配这一部分财产,正常情况下也不得从企业中抽回,只能依法转让其所持的股份。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公司对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拥有独立支配的权力,即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权(或称法人产权)。公司拥有的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是其确立法人地位的基础,而公司产权制度是以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为前提的。法人财产权是公司依法独立享有的民事权利之一,也是最重要的一项民事权利。公司法人需要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行使法人财产权,依法对法人财产行使各项权能,同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公司还要依法维护出资者的权益,努力实现公司财产的不断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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