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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淮阴工学院人才引进政策及计划的通知

2012-12-28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淮阴工学院人才引进政策及计划的通知

  一、招聘主要对象

  学科带头人、教授、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 学科带头人

  招聘人员须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中的第1条和第2、3、4条中的两条:

  1. 具有教授职称,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 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

  2. 近三年作为项目主持人完成或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

  3. 近三年作为项目主持人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奖励;

  4.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并被SCI、EI(源期刊)、SSCI收录的论文5篇以上或以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并被SCI、EI(源期刊)、SSCI收录的论文15篇以上。

  (二) 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

  1. 教授一般不超过45周岁,能胜任本专业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近三年作为项目主持人完成或有在研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

  2. 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教授职称或海归博士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备高校教师基本素质,有较大科研潜力。

  3. 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35周岁,具备高校教师基本素质,本科第一学历与研究生在同一学科,本科毕业学校原则上是“985工程”或“211工程”的高校。

  4. 辅导员、教辅等岗位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三、招聘人员待遇

  除享受校内相应人员的待遇外,还享受:

  (一) 住房及安家费

  1. 为学科带头人和教授提供130平方米左右的过渡房一套供租住,安家费2万元。

  2. 为博士研究生提供90平方米左右的过渡房一套供租住,安家费2万元。

  过渡房的使用期限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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