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对签订协议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养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录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提示:经审批同意的招聘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于2013年7月25-26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到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七路49号)报到;属往届毕业生的,凭毕业证、学位证于2013年3月1日到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七路49号)报到。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及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选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生及招聘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生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79221698.
附件1: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附件2: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4:2012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