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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中级邮电专业与实务考试大纲(八)

2012-10-13  来自于:课评集

  十二、邮政法律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国际国内邮政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邮政业现行相关法律规范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修订过程及内容,并能够运用相关理论依法经营管理和解决实际问题。

  考试内容

  (一)国际邮政法律规范

  国际邮政法律规范,主要指万国邮政联盟的相关法律法规;各国邮政立法涉及的核心内容;各国关于邮政运营者的法律地位的相关规定;普遍服务制度和邮政专营制度的法律意义及其内容。

  (二)我国邮政立法概况

  我国1986年《邮政法》强调的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修订前该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修订《邮政法》的重要意义;《邮政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三)现行《邮政法》主要内容

  《邮政法》概述。

  《邮政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和所坚持的基本原则。

  《邮政法》的主要法律制度。包括:(1)邮政普遍服务法律制度;(2)邮政设施管理法律制度;(3)邮政资费管理法律制度;(4)邮政安全法律制度;(5)快递管理法律制度;(6)邮政监督法律制度;(7)损失赔偿法律制度;(8)法律责任制度。

  十三、电信法律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国际国内电信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电信条例》的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基本的法律制度,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够运用相关理论依法经营管理和解决实际问题。

  考试内容

  (一)国际电信法律制度

  《基础电信协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主要国家电信法律制度概况;各国电信立法中涉及的共性问题。

  (二)我国电信法制建设

  目前,我国在电信领域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主要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这些法律法规涉及的电信业各领域。

  (三)《电信条例》的基本内容

  《电信条例》所坚持的基本原则;《电信条例》的立法目的;《电信条例》的调整范围;我国电信管理体制;电信监管的基本原则以及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履行的基本义务。

  电信业务分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制度;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的规定;关于网间互联互通的原则和相关规定;电信资费制定原则、定价形式及听证会制度;电信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电信资源的分配方式以及使用者的法定义务。

  电信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以及为集团用户提供服务的相关规定;有关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电信普遍服务的规定。

  电信建设的行业管理范围及管理主体;电信设施的保障;关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从事电信设施建设和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法律权利规定;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有关禁止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规定;电信用户通信自由的规定;有关国际通信出入口的规定;经营者建立安全保障制度的规定。

  违反《电信条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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