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的是201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邮电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三章通信市场及竞争第二节普遍服务管制的归纳讲义,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二节 普遍服务管制
1、概念和目标
普遍服务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尽可能地以统一的资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以任何人都能负担的服务价格,向所有社会大众提供基本的电信业务。
4种机制:
强制义务;
交叉补贴;
接入亏损补偿;
普遍服务基金(被认为最有效)。
2、有效的普遍服务基金的共同特点:
(1)基金独立于电信运营商
(2)基金采用透明的融资方式
(3)市场中立
(4)基金通常被用于向特定人群提供帮助
(5)补贴金额应但相对较小,
(6)在电信业务普及项目的实施中,采取竞争性投标的方式
3、我国的电信普遍服务政策
(1)垄断时期的普遍服务政策
(2)竞争时期的普遍服务政策
(3)我国普遍服务政策的内容和实现方式以及发展趋势
二。 电信普遍服务内容的定义
1. 接入的类型:集体接入和个人独享接入;
2. 业务的类型:基本电话、公用电话和紧急电话;发达国家已经开始,高级和增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