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经济辅导: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由于货币资金特别是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流动性最强,其诱惑力也最大,最容易被经管人员挪用和侵吞。因此,为了保证企业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避免挪用、滥用、盗用或侵吞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在企业内部特别是财会部门内部,必须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其主要包括:
1、授权批准控制
它要求货币资金的收付必须确定审批人员,规定审批权限,建立规范、合理的审批程序。
2、岗位责任控制
它要求建立规范的出纳、记账、审批和稽核等货币资金运行的岗位权限范围,明确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其中,出纳人员应负责根据经过批准、审核的有关原始凭证收付货币资金,并随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对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随时或定期进行货币资金的清查盘点;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记账凭证一般也应由出纳人员编制。而现金、银行存款的总账,则由会计人员负责登记。
3、职务分离控制
货币资金的业务运行中需要分离的职务有:
(1)货币资金和专用印章不得由一人兼管;
(2)经办人员和审批人员由两人以上负责;
(3)货币资金的收付和非货币资金账户的记账由两人以上负责;
(4)货币资金的收付和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由两人以上负责。
4、凭证稽核控制
它要求对货币资金收付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除了由出纳人员自身进行审核外,还应由会计主管人员进行复核。只有经过复核无误的会计凭证才能作为记账的依据。
5、清查盘点控制
为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实施以上四项控制的基础上,还必须实施必要的清查盘点程序。具体要求是:对库存现金的收付款业务,出纳人员每日营业终了要清点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会计主管人员还应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复核性清查盘点;对银行存款的收付款业务,由出纳人员随时与银行进行对账,由会计主管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复核性核对。
6、定期轮岗控制与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轮换,一是为了防止某些人在一个岗位上时间过长而产生渎职倾向,二是为了便于在轮岗的人员交接过程中,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