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犯罪构成
犯罪,是指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并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都必须具备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这四个共同要件:
1.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被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2.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必须具备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和由这种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了两种人:一种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另一种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按照对犯罪主体是否有特定要求,又可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
4.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及其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一个人只有在故意或过失地实施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时,才负刑事责任。故意或过失作为犯罪的主观方面,也是构成犯罪必不可少的要件之一。
二、刑罚种类
根扒我国《刑法》第32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以上主刑。附加刑(从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一)主刑
根据《刑法》第33条的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
1.管制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一定的期限,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抵折刑期2日。
2.拘役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法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抵折刑期1日。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