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基础辅导:财政管理体制的类型
(一).财政管理体制的两种模式
从世界各国财政管理体制的差异看,一般分为两种模式或类型:
1、财政联邦制模式:
(1)在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遵循“州余权主义”原则,即在宪法中未指明或者未列举的联邦权属之外的事务,州有权立法和实施。
(2)联邦制下的财政管理体制模式下,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地方上级财政与下级财政之间没有整体关系,政府间的财政联系主要依靠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来实现。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墨西哥、印度等国家实行财政联邦制。
2、财政单一制模式。
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根据事权划分及与之相适应的财权财力划分,统一财政预算和分级管理的一种体制模式。
财政单一模式下 ,财政大政方针和主要的规章制度由中央统一制定、安排,地方在中央决策和授权范围内对财政活动进行管理。财政单一制模式下,地方政府拥有的分权水平较低,自主性较小。法国、英国、日本、韩国、意大利等国实行财政单一制。
(二).改革开放后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总体上讲,我国一直实行统收统支、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开放后,实行了“包干制”财政管理体制;94年实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包干型财政管理体制 具体形式
1980---1984:“划分收支,分级包干”
1985---1987:“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体制
1988---1993:包干财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