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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财政税收辅导资料:所得税制度(二)

2013-5-19  来自于:课评集

  四、税率

  种类税率适用范围

  法定税率25%(1)居民企业

  (2)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注意教材中说法不确切。

  优惠税率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l5%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了解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北京、天津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15%(2011年新增)

  10%预提所得税税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五、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

  1.权责发生制

  2.税法优先原则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 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00:16:22.24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三)亏损弥补

  亏损:按税法计算的亏损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四)清算所得

  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 债务清偿损益等

  (五)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