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水路运输辅导: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Multimodal Transport)是一种利用集装箱进行联运的新的运输组织方式,它是一种以实现货物整体运输的最优化效益为目标的联运组织形式。根据多式联运公约以及我国颁布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的定义,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地点交付的货物运输”。
一、开展国际多式联运的作用
(一)简化托运、制单和结算手续
在国际多式联运方式下,托运人只需办理一次托运、订立一份运输合同,一次支付费用、一次保险,从而省去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的许多不便。而一旦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货差,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由于多式联运可采用一张货运单证、统一费率,因而也可简化制单和结算手续,节省人力、物力。
(二)减少中间环节,缩短货物运输时间,减少货损货差事故,提高货运质量
多式联运通过集装箱进行直达运输,途中换装时无须拆箱、装箱,从而减少了中间环节。尽管货物途中需多次换装,但由于使用专业机械装卸,且又不涉及箱内的货物,因而货损货差事故,货物被窃现象大为减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货运质量。此外,由于各个运输环节和各种运输工具之间配合密切,衔接紧凑,货物所到之处中转迅速及时,大大减少货物停留时间。因此,从根本上保证了货物安全、迅速、准确、及时地运抵目的地。
(三)降低运输成本,节省运杂费用
由于多式联运可实行门到门运输,因此,对货主来说,在将货物交由第一承运人承运后即可取得货运单证,并据以结汇。结汇时间提前,不仅有利于加速货物资金的周转,而且可减少利息的支出。又由于货物是装载在集装箱内进行运输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可节省货物的包装费用和保险费用。
(四)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实现合理化运输
在国际多式联运开展之前,各种运输方式的经营人各自为政、自成体系。因而,其经营业务范围受到限制,货运量相应也有限。而一旦由不同的运输从业者共同参与多式联运,经营的业务范围可以大大扩展,同时,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现有设备的作用,选择最佳运输线路,组织合理化运输。
二、开展国际多式联运的条件
(一)建立国际多式联运线路与集装箱货运站
确定建立一条多式联运线路,首先需要进行国际货物流向流量的调查,其次要考虑联运线路全程应具备适当规模的运输能力,此外,联运线路需要有一定的装卸、运送集装箱的设备条件。
集装箱货运站(包括内陆货运站)具有货物交接、储存、中转的功能,因此,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建立具有一定设施条件与能力的集装箱货运站。同时,集装箱货运站应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包括搬运和装卸集装箱的起重机、车辆及办理装箱、拆箱的各种机具。集装箱货运站通常应建在靠近公路线、铁路线或工业中心地区。这个地区还应能和海关、保险、商品检验等机构连接在一起,以便办理货物的报关查验、装箱、拆箱及分拨交接等业务。
(二)建立国内外联运网点
在国外建立联运业务合作网,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订立协议,建立业务代理关系。要注意选择与资信可靠、有业务经营能力的货运公司签订协议,建立双方业务代理关系,接受或委托对方作为分包承运人,承担分段运输业务。
2.在国外货运公司内人股,或同国外货运公司搞联营或合营,遇有业务时,双方仍可
采取委托与被委托形式,开展业务活动。
3.在国外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独立承办自己的运输业务。
国际多式联运线长、面广,因此在建立国外网点的同时,还应注重国内各省市间的运输网点的建设,以保证运输渠道的畅通。
(三)制定多式联运单一费率
经营多式联运要制定一个单一的联运包干费率。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全程运费主要由运输费用(国内外内陆段运费、海运段运费或国际铁路、航空运费)、经营管理费用以及利润等三大部分组成。
(四)制定国际多式联运单据
多式联运单据是经营人与货主之间的运输合同的证明,它具有有价证券的性质,可以进行转让和向银行抵押贷款。在填制多式联运业务中分包承运人出具的各种单据时,“托运人”一栏应填写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名称和地址,“通知人”一栏则填写该程运输终端总承运人的代理人名称和地址,“收货人”一栏一般均填“凭指标”(to or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