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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建筑经济辅导资料:保险费率

2013-8-5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建筑经济辅导:保险费率

  (一)保险费率厘定的依据

  中级经济师考试建筑工程保险没有固定的费率表,每项工程的保险费率依各个工程的具体情况分别厘定。

  注:“厘定”;也就是我们现在经常说的“整合”。厘,即整理、治理;定,即规定。费率厘定就是“费率确定或制定”的意思。

  (二)保险费率的组成

  建筑工程险的费率应分项厘定,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项:

  1.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业主提供的物质及项目、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业主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等,这些项目的费率按整个工期费率计收保险费;

  2.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费率,保险期不足一年的,按短期费率计收保险费;

  3.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亦为工期性费率,按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计算保险费;

  4.试车期和保证期费率是按照工期性费率乘以总保险金额计收保险费;

  5.各种附加险也是按照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计收保险费。

  例题:下列选项中,其保险费率不是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的是( )。(2004年试题)

  A.安装工程

  B.业主提供的物质

  C.建筑用机器

  D.建筑工程

  答案:C

  解析: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费率,保险期不足一年的,按短期费率计收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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