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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舟山市定海区招聘15名幼儿园教师的通知(三)

2013-4-1  来自于:课评集

  (四)公示、聘用

  1、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根据招聘计划确定的招聘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拟聘用人员可自主选择需求岗位,从而确定分配的工作单位。

  3、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通知书》发放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定海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dhedu.gov.cn/组织人事专栏);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dhrl.gov.cn/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定海区教育局监察科0580-2025109;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3、定海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教育局、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定海区教育局0580-2020553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037438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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