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4月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定海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定海区环城西路40号);
3、报名携带材料
(1)报考“幼儿园教师A”岗位的考生需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幼儿园教师B”岗位的考生需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年龄放宽到1975年4月7日以后出生的考生,还需提供幼儿园任教工作证明和工资单复印件等)。
报名时本人须如实填写《舟山市定海区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可自行下载打印)。每位报考人员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4、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5、报名资格审查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7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3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教育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环节的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上课测试,并分别按20%、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上课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
(1)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各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50%。规定项目为命题绘画、即兴弹唱;自选项目为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任选一项。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上课测试人员名单。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2)上课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的办法计算成绩,并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入围上课测试人员名单。若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上课测试根据指定教材,备课45分钟,上课10分钟。上课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上课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上课测试成绩×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上课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