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丽水缙云县教育系统招聘96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教育系统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招聘计划
2013年缙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幼儿教师)100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等详见《201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表》(见附件1),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网、缙云县教育网查询。
二、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缙云常住户口(以2013年3月2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缙云生源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2013年7月20日前取得毕业文凭为准)。
2.非缙云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特殊教育专业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3.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有爱心。
2.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与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
3.教师岗位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报考,但必须在2013年7月20日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验证,否则不予聘用。实习指导师须具备专业对口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证书,资格证书、等级证书须在2013年7月20日提供原件验证。
4.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普通话水平须二级乙等及以上,且等级证书须在2013年7月20日之前取得。
5.年龄18至30周岁 (1983年3月24日至1995年3月24日),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23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4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地点:缙云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名还需提供身份证明表,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招聘计划数核减办法:对于招聘计划数不足20人的岗位,当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2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招聘计划数在20人及以上的岗位,当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1.5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的核减或取消将在缙云县政府网、缙云县教育网上予以公布。
5.准考证领取: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于4月17--19日凭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发票和考生身份证,到缙云县招生考试办公室(缙云县教育局三楼)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