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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嘉兴海宁市镇中心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的通知

2013-3-30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嘉兴海宁市镇中心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的通知

  镇(街道)中心幼儿园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简章

  因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海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精神,决定于2013年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幼儿教师45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涉及12个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45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一。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2:30;

  报名地点: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州东路5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号楼1楼大厅)。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岗位一: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思想进步,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现在海宁市各类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在岗非事业编制教师(本简章发布之日在岗,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招聘简章发布之日所在的幼儿园证明);

  3.在海宁市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二年及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教师资格证书》,二级教师(原幼教一级)及以上职称,年龄18至35周岁(1977年3月23日至1995年3月23日期间出生),对在海宁市从事幼儿教育工作10年以上,同时具有一级教师(原幼教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18至40周岁(1972年3月23日至1995年3月23日期间出生)。海宁户籍(以2013年3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为2013年3月23日 。

  (二)岗位二: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思想进步,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幼儿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以及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材料报名),年龄18至35周岁(1977年3月23日至1995年3月23日期间出生)。海宁户籍(以2013年3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海宁生源(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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