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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台州椒江区教育局招聘91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3-3-15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台州椒江区教育局招聘91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台州市椒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1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椒江区教师录用和调聘工作实施意见》椒政办发〔2012〕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教师职位共91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未被本区机关、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和有委培协议的幼师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未被本区机关、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中文、计算机、体育、书法、心理健康、特殊教育、舞蹈、职高音乐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未被本区机关、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985院校”、“211院校”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以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 .已被椒江区民办学校正式聘用教师(指经区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同意的,椒江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在民办学校服务满3年(计算到2013年8月底),且经所在学校同意。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 应聘中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应具备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专业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有委培协议的幼师应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5. 椒江户籍(户籍指考入普通高校前,下同)。其中研究生、“985”院校、“211”院校的应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其它院校应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户籍不限;体育、心理健康、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放宽到台州户籍;符合参加台州一中(含新疆班)(职位后面加“A”标记)招聘岗位条件的毕业生,可放宽到浙江省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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