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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丽水松阳县教育系统招聘56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3-3-30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丽水松阳县教育系统招聘56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3年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6名。具体的招聘层次、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附件《2013年松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松阳县户籍(以2013年3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高考入学时户籍在松阳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

  3、在2013年3月25日前通过国民教育序列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取得毕业证书并具有松阳县户籍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8年3月25日至1995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服从分配,身体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27日。

  报名地点:松阳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县城新华路93号)。

  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1张。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考试费每门科目48元。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4月18日- 19日凭缴纳报名考试费发票和考生身份证,到教育局自考办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二门。

  笔试时间为4月20日,笔试每门实行百分制,总分为200分。

  本次笔试科目内容说明可查阅“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社会考试→本省项目”中《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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