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水路运输辅导:港口国监控
一、港口国监控的含义
港口国监控(Port State Control,简称PSC),又称港口国管理,是指港口国当局根据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标准,对进入其港口的外国船舶实施的一种监督与控制。
二、港口国监控的产生背景
一直以来,航运界强调船旗国对其所属船舶的监督管理,但是由于某些政治、经济、技术等原因,船旗国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而且随着航运技术的提高、国际贸易的发展以及各国港口的开放,越来越多的船舶开始更多地航行于外国水域,停靠国外港口使船旗国无法对其进行有效地监控,导致船舶安全状况下降。
1978年,“AMODO CADlG”轮的触礁事件在欧洲引起了有关各方的极大震惊和严重关注。海事界普遍认为,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依然有许多海难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是由于船舶在技术性能、操纵方面未能严格遵守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家立法要求,造成一定程度的不适航所致。港口国有必要共同采取措施,限制并继而禁止那些不满足国际公约要求的船舶继续航行。为此,著名的《港口国监控巴黎备忘录》(简称《巴黎备忘录》)在1982年1月应运而生。
1994年5月24日,国际海事组织大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海上安全特别措施(港口国监控)。受这项决议的影响,目前多数港口国当局已开始实施港口国监控。
三、港口国监控的主要内容和依据(了解)
港口国监控的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核验船舶有关证书及文件;检查船体、机电设备和航海仪器状况;根据前述的有关国际公约,对船员在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方面操作要求熟练程度的检查;对船上船员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检查。如果港口国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可能影响安全、人身健康和污染海洋环境的船舶缺陷则有权要求该船在开航前消除这些缺陷或滞留船舶。
四、港口国监控的目的和意义
港口国监控不仅涉及船舶安全和技术问题,而且也是国际航运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港口国的监控,可以纠正与消除受检船舶上所存在的不符合标准的缺陷,改善国际航运船舶状况;保证船舶符合有关国际公约要求,限制与排除低标准船舶,确保船舶航行、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促进船旗国政府履约以及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减少甚至避免在本国附近海域乃至整个区域内出现重大海上油污事故,保护本国海洋资源不受损害和保持海洋生态平衡。此外,港口国监控也是对船旗国管理的补充,可以避免船舶开放登记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弱点,同时促进统一的国际标准,增进海上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区域性合作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