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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六)

2013-4-10  来自于:课评集

  三、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四、法律责任

  1、不及时如实报告重大质量事故的法律责任

  2、国家机晨工作人员不尽职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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