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合同的效力
2031掌握合同的生效
一、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完成了签订合同过程,并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合同成立不同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法律认可合同效力,强调合同内容合法性。因此,合同成立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而合同生效体现国家意志。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如果合同不成立,是不可能生效的。
(一)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
1、存在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根本标志)
3、经历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缔约当事人就订立合同达成合意,一般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
(二)合同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此时,确认书具有最终正式承诺的意义。
(三)合同成立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二、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要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备生效条件而产生法律效力的标准。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构成要件。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是狭义的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所谓强制性规定是,当事人必须遵守的不得通过协议加以改变的。
(四)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订立合同的程序与合同的表现形式)
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2032掌握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以为订立,自始自终无效)
无效合同,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生效要件而不产生合同法律效力的合同。
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自始无效;2)合同绝对无效(违反国家和法律);3)合同当然无效;4)合同无效,可能全部无效,也可能是部分无效;5)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无效合同的原因(违法)
(一)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重点)
并非所有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只有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才能导致合同无效。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
(二)一方以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其构成条件有:1)具有胁迫的故意;2)实施了胁迫行为;3)行为是非法或不当;4)因胁迫订立合同以及胁迫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
(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恶意串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同谋,共同订立某种合同,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损害的合同。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指,当事人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内容上或者目的上是非法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并不要求造成损害后果,即无论造成损害与否,只要符合上述特征,即可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