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政税收学习资料:凭证管理
纳入凭证管理范围的凭证主要包括会计凭证和税收凭证两大类。
1. 会计凭证的管理
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
(1)原始凭证
按照取得渠道的不同,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按照填制手续的不同,可以分为一次凭证和累计凭证。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准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了解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的内容。
(2)记账凭证(又称为分录凭证、记账凭单)
按照记账凭证所记录的经济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了解对记账凭证的要求。
2. 税收凭证的管理
税收凭证:税务机关在税款的征、减、免、退、补、罚过程中开具的凭证。
税收凭证分为两类:完税凭证类和综合凭证类。
税收凭证通常由税务机关直接填发和管理,只有一部分采用“三自”纳税交款方式的单位,可以自行填制缴款书等税收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