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政税收学习资料:发票管理
发票根据其作用、内容及使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发票管理的内容(掌握)
1. 发票印制管理
(1)发票印制权限
增值税专用发票,全国统一由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印钞造币总公司印制。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生产和发票防伪措施的采用,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管理。
普通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统一设计式样,套印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指定企业印制。
承印发票的企业,必须经税务机关授权,领取《发票准印证》,根据税务机关发出的《发票印制通知书》印制发票。
(2)发票印制审批
自用发票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到指定印刷厂印制。
(3)发票的设计、防伪管理、真伪鉴定由税务机关负责,发票禁止在境外印制。
2. 发票领购管理
(1)固定业户领购发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