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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财政税收学习资料:车船税的减免

2013-3-3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财政税收学习资料:车船税的减免

  (一)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1. 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2. 拖拉机

  3. 捕捞、养殖渔船

  4. 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5. 警用车船

  6. 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7.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

  1. 载客汽车和摩托车:

  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适用单位税额

  2. 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船舶

  应纳税额=车船的自重或净吨位数量×适用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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