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共担风险的供应商
共担风险的供应商属于第四层次。采购商与供应商通过一段时间的合作,相互之间都感到合作比较满意,双方声色有加强合作的愿望。处理同这类供应商的关系,采取签订合同的目标,要达到这个目标,双方必须协同发展。供应商主动参与到采购商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了解所供商品在采购商的生产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便更好地做好供货工作。采购商也可依赖供应商所供商品的优势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处理同这类供应商的关系,是供应链成员之间结成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方式。
不可接受的供应商和可以接受的潜在供应商,因与采购商没有关系或还没有建立关系,所以未列入层次之中。
五、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品种不同的供应商
根据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品种不同,可将供应商划分为:专家级、行业领袖、低量无规模和量小品种多的供应商。
(一)专家级的供应商
专家级的供应商是生产经营规模大,而经营商品品种相对少的供应商。这类供应商的经验丰富,技术成熟,其目标是通过竞争来占领和扩大市场。
(二)行业领袖的供应商
行业领袖的供应商是生产经营规模大,经营商品品种多的供应商。这类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比较好,其目标是立足本地、本国市场,积极拓展国际市场。
(三)低量无规模的供应商
低量无规模的供应商是生产经营规模小,且经营商品品种也少的供应商。这类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比较灵活,但增长潜力有限,其目标是定位于本地市场。
(四)量小品种多的供应商
量小品种多的供应商生产经营规模小,但经营商品品种比较多。这类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不是很好,但是有潜力,其目标是靠品种齐全在竞争中取胜。
六、重点和普通供应商
依据80/20法则,可将供应商划分为:重点供应商和普通供应商。
(一)重点供应商
重点供应商是指占采购商的采购金额80%左右的那些供应商,而这些供应商的数量只占采购商的供应商总数的20%左右。
(二)普通供应商
普通供应商是指供应商提供的商品的金额只占采购商的采购总金额20%左右,而供应商的数量却占采购商的供应商总数的80%左右的那些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