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民航运输辅导:货运特殊情况下的开账
1.改变航程
在改变航程情况下,每个承运人都按实际承运航段计算其开账金额
2.运费更改
通过货物运费更改通知(Charges Correction Advice,简称CCA)对原货运单内容进行更改后,应传递CCA给各相关航空公司,这种情况下承运人开账时要附上CCA的影印件。
3.货运单上信息矛盾
当货运单“费用一预付/到付”栏和左下角“运费、声明价值附加费”栏的付费方式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4.附货运单的条件
货运开账一般不要求附货运单。若接受开账航空公司特别提出附货运单的要求,须向开账航空公司提供相应账单号、开账f3期和货运单号,并向开账航空公司支付每张货运单2USD的费用。
5.货运中转舱单
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有变更,应填开货运中转舱单(Cargo Transfer Manifest,简称CTM)。应填单航空公司的要求,开账航空公司要以CTM的副本作为开账依据,CTM中应包括以下信息:
(1)中转机场;
(2)货运单号码;
(3)目的地机场;
(4)中转货物的件数;
(5)中转货物的重量。
6.付费方式变更
货物运费的付费方式有运费预付(Prepaid,简称PP)和运费到付(Charges collect/Charges forward,简称cc)两种。付费方式变更也因此存在运费预付改为到付和运费到付改为预付两种情形。
(1)运费预付改为到付。若出票人收到目的地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的开账通知(Request for Debit)或收到提货人已同意付款的证实通知,则出票人可以向目的地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结算全部运费和其他费用;
(2)运费到付改为预付。
7.运费在目的地更改(运费到付)
(1)运费多计。提货人在目的地要求支付正确的较低运费,或出票人发CCA通知更改多计运费时,目的地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可按正确金额自行更改运费而不必事先通知其他承运人,其他承运人应接受由此产生的调整开账;
(2)运费少计。目的地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如果发现运费少计,可向提货人补收;若提货人拒绝支付,则向出票人补收。
8.无人提货(运费到付)
运费到付时如果出现无人提货的情况,目的地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有权向出票人收取全程运费和其他费用,包括全程运费、始发地和目的地发生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到付运费手续费(CC f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