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公式辅导: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
6、拆借资金比例
①拆(调)入资金比例=拆(调)入资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4%)
②拆(调)出资金比例=拆(调)出资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8%)
③净拆(调)入资金比例=净拆(调)入资金余额÷流动负债×100%;(标准:不得高于4%)
拆(调)入资金包括:银行业拆入、金融性公司拆入、调入调剂资金,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各项存款余额的4%;拆(调)出资金包括:拆放银行业、拆放金融性公司、调出调剂资金,拆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各项存款余额的8%;净拆(调)入资金是指拆(调)入资金与拆(调)出资金的差额。
7、贷款质量指标
①不良贷款比例=不良贷款÷各项贷款×100%; (标准:不得高于15%)
②逾期贷款比例=逾期贷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8%)
③呆滞呆账贷款比例=(呆滞贷款余额 呆账贷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100%; (标准:不得高于7%)
④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比例=不良贷款预计损失额÷各项贷款期末余额×100%;
不良贷款预计损失额=(各类逾期贷款×10% 各类呆滞贷款×40% 各类呆账贷款)。
⑤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抵补率=(呆账准备余额 呆账准备借方发生额)÷(不良贷款预计损失额 呆账准备借方发生额)×100% ;
8、呆账贷款抵补率=贷款呆账准备÷呆账贷款余额×100%;(标准:不得低于50%)
9、单户贷款比例
① 对最大一户借款客户贷款比例=对最大一户借款客户贷款余额÷资本总额×100%; (标准:不得超过30%)
② 对最大十户借款客户贷款比例=对最大十户借款客户贷款余额÷资本总额×100% ; (标准:不得超过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