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民航运输辅导:普通货物运价
1.定义、代号及一般规则
普通货物运价是指除了等级货物运价和指定商品运价以外的适合于普通货物运输的运价。该运价公布在TACT Rates Books Section 4中。
一般地,普通货物运价根据货物重量不同,分为若干个重量等级分界点运价。例如,“N”表示标准普通货物运价(Normal General Cargo Rate),指的是45千克以下的普通货物运价(如无45千克以下运价时,N表示100千克以下普通货物运价)。同时,普通货物运价还公布有“Q45”、“Q100”、“Q300”等不同重量等级分界点的运价。这里“Q45”表示45千克以上(包括45千克)普通货物的运价,依此类推。对于45千克以上的不同重量分界点的普通货物运价均用“Q”表示。
用货物的计费重量和其适用的普通货物运价计算而得的航空运费不得低于运价资料上公布的航空运费的最低收费标准(M)。
这里,代号“N”、“Q”、“M”在AWB的销售工作中,主要用于填制货运单运费计算栏中“RATE CLASS”一栏。
2.运费计算
注:运价资料来源——国航航空运价手册第38期,2002年2月出版
[例1]由北京运往东京一箱服装,毛重31.4千克,体积尺寸为80×70×60CM,计算该票货物的航空运费。
公布运价如下:
BEIJING CN BJS
Y.RENMINBI CNY KGS
TOKYO JP M 230.00
N 37.51
45 28.13
解:体积(Volume): 80×70×60CM=336000 体积重量(Volume Weight): 336000 ÷6000 /kg=56.0kg
毛重(Gross Weight): 31.4kg
计费重量(Chargeable Weight): 56.0kg
适用运价(Applicable Rate): GCR Q28.13 CNY/KG(采用重量分界点运价)
航空运费(Weight charge): 56.0×28.13=CNY157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