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金融专业学习资料:兼并与收购的区别
①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②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③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要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
由于在运作中它们的联系远远超过其区别,因此兼并、合并与收购常作为同义词一起使用,统称为“并购”,泛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
2.广义的并购
从广义看,并购实际上是通过资本市场对企业进行一切有关资本经营和资产重组形式的代称,主要形式如下:
(1)扩张(Expansion)。包括兼并与收购(Mergers and Acquisitions)、收购(1~nder Offers)。
(2)售出(Sell—offs)。包括分立(Spin—offs)、子股换母股(Split—offs)、完全析产分股(Split—ups)、资产剥离(Divestiture)、股权切离(Equity Carve—outs)。
(3)公司控制(Corporate Contr01)。包括溢价购回(Premium Buy—backs)、停滞协议(Standstill Agreements)、反接管条款(Antitakeover Amendments)、代表权争夺(Proxy Contents)。
(4)所有权结构变更(Changes in Ownership Structure)。包括交换发盘(Exchange offers)、股票回购(Share Repurchases)、转为非上市公司(Going Private)、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s)、管理层收购(M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