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工商管理学习资料: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评价标准
尽管各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表现形式有所差异,但衡量和评价核心竞争力能否形成可持续竞争优势的标准是相同的,即占用性、持久性、转移性和复制性。评价核心竞争力的这四个标准,实质上就是检验和考查企业所谓的核心竞争力是否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使企业获得超过市场平均利润,并且具备很难被竞争对手模仿的特质。
(1)占用性。占用性是指企业对内部战略资源及其产生的收益占用的程度。如果一种战略资源深深扎根于企业之中,它就很难被他人占用。占用性是资源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统一。同时,企业在关键性战略资源与核心竞争力方面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对外部组织的依赖,减少外部力量的占有程度,也是形成可持续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
(2)持久性。持久性是指企业战略资源和核心竞争力作为利润源泉的持久程度。持久性并不是指企业的设备、产品等有形资源,而是指无形资源的持久性。因为随着技术不断进步,有形资源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但是无论产品和设备如何变化,只要企业的运营能力和制度能力一如既往,无形资源价值的影响力就会体现在多代产品上并持久地发挥作用。
(3)转移性。转移性是指战略性资源与核心竞争力转移的程度。转移性越低,企业的竞争优势就越大。有些资源经常出现转移,如原材料、机器设备、产品、保留技术、掌握某种特殊技能或普通技能的员工甚至是企业的部分股权,这些非战略性资源与非核心竞争力的交易均属正常活动,并不影响企业的竞争优势。而企业专有的战略性资源与核心竞争力(如扎根于企业组织融于企业文化的管理优势和经营理念、独特且领先的技术和良好的公众形象等)是为企业获得丰厚利润的资源支撑点,不能轻易地转移,否则将有可能使企业的竞争优势丧失殆尽。
(4)复制性。复制性是指企业的战略资源与核心竞争力能被竞争对手轻易模仿和复制的可能性。企业的战略资源与核心竞争力越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和复制,企业就越难以拥有获取高额利润的竞争优势,其战略资源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性就越低。同时,缺乏差异性和专有性的资源人皆有之,一般不能称之为战略性资源,也不可能形成优于竞争对手、体现竞争优势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应合理分析自身的要素,找出现有的核心竞争力,制定获取核心竞争力的计划,不断培养新的核心竞争力,将核心竞争力在企业内部进行扩散和重新部署,使一项核心竞争力在多种业务或者新市场上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