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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工商管理学习资料:股东控制型治理机制

2013-1-6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工商管理学习资料:股东控制型治理机制

  股东控制型治理机制就是股东实质性地掌握企业的控制权,经理人员则只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同时,股东对经理人员采取有效的监控和适当的激励措施,使经理人员不至于过分追求自身利益而忽视股东利益,从而减少企业治理过程中的代理成本。在世界各国的企业

  实践中,真正形成股东控制型治理机制的只有那些股权高度集中的现代企业,特别是家族控制型的企业。股东控制型治理机制的典型代表是韩国和东南亚国家。

  在一股一票制度下,大股东依靠其资产的数量而取得多数投票权,并依此控制了企业。一旦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利益发生冲突,小股东的利益就将受到损害。因此,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了大股东的最高投票权,以保护小股东的利益。由于大股东在企业中的投资绝对数较大,他们的利益同企业的经营利润关系密切,因而大股东有足够的动力监督经理人员的经营活动。一旦经理人员偏离股东利益而过分追求自己的利益,如扩大职务消费、管理缺乏效率、企业利润水平低下等,大股东就会利用手中集中的投票权,通过股东大会表决撤换经理人员。对经理人员来说,如果失去已有的经理位置,不仅失去了可观的薪金收入,而且信誉也会受到严重的损伤,这将直接影响到自己未来的事业及报酬。为此,经理人员往往会兼顾股东的利益,而不至于使企业经营目标过分偏离利润最大化目标。

  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股东控制型企业多表现为家族类企业或规模较小的企业。由于家族是企业的创始人,对企业有特殊的贡献,在企业转化为公众公司时,一般都给予企业家族特殊的控制权地位。家族成员一方面通过直接参与企业经营,掌握企业的控制权;另一方面,由于对企业的经营业务非常熟悉,并且对企业有着深厚的感情,能够有效地监督企业,确保经理行为符合股东利益。在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中,大股东往往直接成为经理人员来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

  在股东控制型企业治理机制中,股东在企业中居于绝对的控制地位,往往使得劳资关系趋于紧张。由于股东利益和经理、职工利益的冲突,突出股东利益必然损害经理和职工的利益,从而影响到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以至经理、职工要通过消极怠工,甚至罢工等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从而造成紧张的劳资关系。20世纪50年代,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了缓解劳资关系,开始推行职工持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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