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武汉东湖高新区教育文化卫生局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根据东湖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12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名中层及以上中小学干部,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自愿报名、凡进必考”,“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方式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5名:幼儿园教师20名,小学教师96名,初中教师9名。具体岗位及学科见附件一《2013年东湖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表》。
2、中小学中层及以上干部5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定向招聘和非定向招聘相结合的办法。对中心片区中小学采用非定向招聘,对部分非中心片区中小学、幼儿园采用定向招聘。详见附件一。
(三)资格条件
1、骨干教师
(1)具备区(县)级及以上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或区(县)级及以上“十大名师”称号以及相当荣誉的教师。
(2)思想上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
(4)年龄在40岁以内。获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经审核后,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外地或武汉市远城区应聘教师要符合武汉市人才引进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聘用制新进教师
(1)幼儿园教师原则上应为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2012年、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
(2)中小学教师应为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2012年、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
(3)年龄在2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研究生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
(4)应聘人员需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尚未认定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试考核,若考试考核合格,待当年7月份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2012年、2011年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5)应聘语文或幼儿园教师的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其他学科教师的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6)具有湖北省(含全国其它省级)派遣资格。
3、中层及以上干部
(1)具有3年以上中小学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等中层及以上干部工作经历。
(2)思想上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
(4)年龄在40岁以内,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