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1名中学教师的通知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的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我局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和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职位: 中学地理教师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无违法违纪行为;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中附件第四条规定的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地理专业中学高级教师资格; 3.必须持有中学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均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不少于3个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区机关办公大楼634室。联系电话:82378925、82378939.
3.提交材料:(提交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序并装订)
(1)《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结婚证、本人及配偶(含随迁家属)户口簿等的复印件(A4纸),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须由本人计生情况主管部门认定有无违犯计生规定的情况鉴定)。
(3)提交同底大一寸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及四寸全身照1张。
4.相关业绩材料、证件复印件(A4纸)。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已婚应聘人员还须同时提交配偶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技术岗位等级证)等复印件(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