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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1名中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3-1-1  来自于:课评集

  5.其他事项

  (1)拟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此比例不开考。

  (2)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3)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报名材料,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请应聘者务必携带上述有关证件的原件以便验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给考试通知。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由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和面试三个环节组成。 1.笔试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2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设合格线,成绩合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合格者不足以上比例时,按实际合格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考试时间为10分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3.面试 考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核

  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见附件5)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由黄埔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属下学校任教,人事关系在黄埔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实行人事代理一年。代理期间,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标准执行。人事代理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度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与聘用单位的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黄埔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挂靠,由本人自谋职业。

  五、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依本方案所发公告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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